蒙山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部,东邻昭平,西连金秀,南毗平南,北接荔浦。山川秀丽,形势险要。《方舆纪要》说,永安州(今蒙山县)“屏蔽昭梧,控扼蛮夷,间浔漓江之中,为形胜要地”。县城地理座标是:东经110o31′,北纬24o12′,靠近北归线。县治蒙山镇,距广西首府南宁市460公里(公路距离,下同),居桂林、梧州两市间。北与全国旅游重点桂林市仅距146公里,距阳朔82公里,距荔浦39公里,南与广西“水上门户”梧州市距186公里,西南170公里处是太平天国革命发祥地–金田村。国道321公路线贯穿县境南北,交通便利,地理位置优越,对发展生产、搞活经济比较有利。县境东西宽43公里,南北长70公里,总面积1279.34平方公里,全县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地占总面积的71.6%。土层深厚,土壤肥沃,适宜农作物主果木等生长。
蒙山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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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